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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妨害秘密罪

    新竹一名陳姓工程師與老婆感情不睦,2人已分居近3年,但為了要照顧小孩,還是會天天見面,不過陳男某次卻趁機偷看妻子筆電及手機內與他人的對話紀錄,更找到出軌證據,立刻翻拍並打算作為離婚訟訴用,沒想到妻子發現後,氣得告他妨害秘密

    陳男因而觸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最後被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40歲的陳姓工程師與妻子婚後育有2子,但2人因為感情不好,所以妻子早在2019年4月搬離分居,且自行在外租屋,原本孩子都由妻子照顧

    不過自2020年底開始,陳男將長子接回家同住,所以陳男與妻子便因接送孩子,2人仍需每天碰面。
     
    然而,陳妻2020年主動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讓陳姓工程師懷疑有隱情,於是從2020年到2021年5月間,他趁長子使用妻子電腦、手機時,偷看裡面的對話紀錄

    並且發現妻子手機內與他人聊天的通話訊息,於是翻拍這些內容,想要在離婚訴訟中作為妻子外遇證明。
     
    不料妻子發現後,直接怒告老公妨害秘密。對此,陳姓工程師辯稱,他不知道妻子社群帳號密碼,這些翻拍的對話都是長子在使用電腦、手機時,自動跳出來的,因此他看到後才會翻拍。
     
    不過,新竹地院審理後仍認為,陳男無故取得妻子通訊軟體的私密紀錄,為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實不足取,但考量陳男犯案後尚知悔悟,且是工程師又碩士畢業,因此判處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幸福徵信社小編解析:

    懷疑配偶外遇上述情況是許多人會做的事情,但即使知道配偶外遇,這些側拍的對話證據在法院屬於『違法』即使是鐵證如山的證據,最後法院仍然不會去採納違法證據,反而會因為違法蒐證讓蒐證者得不償失。


    該工程師擁有碩士學歷,理應清楚蒐證就要找專業徵信社協助,卻使用違法證據當作證據,最終才會吃上『妨害秘密罪』判刑三個月。

    不僅如此,該工程師因為判刑確定得支付罰款外,在民事上該妻子可向工程師求償『精神賠償金』


    但若今天該工程師願意委聘幸福徵信團隊,結局就會完全不同。

    但仍然有些被外遇者喜歡投機取巧,試問...這樣跟外遇方的行為有何不一樣

    『蒐證』靠專業、遲來的正義才會站在您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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