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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娶越南籍新娘10年後懷疑妻外遇,自扮柯南蒐證提告指妻與人同居,不僅機車停在一起,還自拍親密照,向妻子和小王求償80萬元

    不料妻反控許男不工作還在外欠債,害她一肩扛起經濟重擔,所謂「機車停在一起的同居」,根本是丈夫把她關在門外,她被迫在外租屋,同事幫她搬家而已。

    高雄地院審酌許男提出的親密照,只是一般朋友自拍合照,無法證明兩人逾矩,判許男敗訴且繳交裁判金。


    判決指出,許男與阮女2012年2月登記結婚,2年後阮女才從越南搬到台灣生活,不久生了個孩子。

     
    去年許男突然檢具幾張照片提告妻外遇,指去年4、5月起,妻早上6點就出門,晚上11點半才回來,問她去哪裡都隨便敷衍

    去年7、8月還無故離家,後來他發現妻子在外租屋與小王同居,小王還經常把車子停在她租屋處附近;甚至有人傳妻與小王的親密照給他,因此認為阮女外遇拋夫棄子,對2人求償80萬元。

     
    阮女出庭反駁指出,原本她以為嫁來台灣就能過好日子,沒想到2018年開始丈夫就賦閒在家不工作

    她為了養家,到屏東一家水果店上班,去年4月有兩名女子到店裡鬧事,要求她償還許男積欠的數十萬元債務,搞得她無法上班,只好辭職,離開屏東到高雄繼續找水果店的工作。

     
    阮女還說,這段期間她和丈夫經常為了錢吵架,許男要她把結婚金飾和辦身分證支出的1萬元還給他,他就同意離婚。

    但阮女說這幾年許男都不事生產,金飾早已變賣殆盡,用來支付家庭開銷,她反問許男要如何歸還?沒想到許男竟在家門外上了鎖鍊,讓她無法回家,她逼不得已,才在外租屋

    而許男提出的機車照片,不過是同事幫他搬家才停在她家樓下;而所謂的親密照,只是同事一同出遊烤肉時所自拍,根本沒有不正當男友交往關係。

     
    被以為是小王的王男也堅稱只是基於同事情誼幫阮女搬家,兩人根本沒交往。

     
    法官認為,僅憑一張王男機車停在阮女租屋處的照片,並不能推斷兩人同居交往

    另外,許男提供的阮女、王男自拍照並無親吻、牽手、攬肩等親密舉動,難以認定兩人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因此判許男敗訴。

    幸福徵信團隊解析:

    這種自行蒐證外遇證據的絕大部分是男性,這些年小編每天整理有關於抓姦、外遇的相關報導發現一個可怕的數據,男性自行抓姦、蒐證的比例佔了七成、女性則占三成。

    或許是因為大多數男性有著勇於冒險的緣故吧,也就因為如此,被告的也幾乎都是男性,但事件中許男並沒因為蒐集外遇證據被告,可也沒證據指出越配有出軌。

    這就是專業與業餘的差別,專業的徵信人員會根據案件細節去做規劃,因為蒐集外遇證據的過程往往都踩在法律紅線邊緣,一方面台灣講究人權、另一方面要蒐集到證據,很大情況都是牽涉到私人情感。

    對於一個生手來說若真的讓您蒐集到外遇證據,絕大部分伴隨而來的就是『妨害秘密罪』

    然而也因為您蒐證過程觸犯法律,法院是可以直接忽視您辛苦自行蒐證的物證

    專業徵信社清楚每個案件如何偵辦才不會導致觸犯法律又可以蒐集到證據,對您才是真正有實際上的幫助。

    這些自行蒐證失敗的都有一個很大的詬病就是『自大』

    因為您打從心裡認為這是一份簡單的差事,殊不知這份簡單的差事有著極大的危險

    俗話說:無知才是真的可怕,說的一點都沒錯。

    在專業人的眼中這只是一個他再也熟悉不過的案件,因為每天重複著類似案件幫委託者完成任務,遇到的突發狀況都是可以迎刃而解,這才是專業。

    業餘的人只是拿自己的案件當實驗品,新聞中的許男就很有實驗精神,把自己的案件毀了,換得經驗

    若第二次許男的自大,再度自行蒐證,即使蒐集到外遇證據,可能就是吃上『妨害秘密罪』官司了,那應該又是另一則可笑的新聞了

    讀者讀到這裡,聰明的人知道該選擇專業、但愚笨的人仍然不會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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