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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名女網友在爆怨公社 發文,以下是女網友寫的
     
    累積在心裏快發病了!
     
    到底誰能告訴我,為什麼法院要強調合作父母?難道他們真的看不出來對方根本沒辦法做合作父母嗎?
     
    到底為什麼要強迫小朋友去做他不想要做的事情?小朋友出生就找不到爸爸,現在打官司了卻要強迫她認爸爸?    
    哇靠,那我們這些比較有責任的人是不是就真的要吃虧?
     
    還不懂什麼叫義務,故意脫產不付撫養費用!他都對小孩不聞不問,一點愛都沒有了,我卻還要讓他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要帶走小孩就帶走?到底會不會太扯?
          
    你們對他『脫產不給撫養費』沒辦法,卻對我們這種有責任努力照顧小孩的說要做『友善父母』?不然就要判定監護權一人一半?到底是為什麼?還說現在可以判定共同監護,但是照顧者可以要求更多權益!你們這不是在脫褲子放屁嗎?
     
    就直接判給不給就好了,還在共同監護,照顧者要求其他權益?
     
    證據都給你們一大堆了,對方一張紙都沒有給,我真的就想不透了?
     
    他跟小三在我們還沒離婚前就已經懷孕了,今年一月生出來,還到處說是我先劈腿?你們是有沒有腦?我小孩剛生出來,我劈腿了?明明就是你們劈腿在先,拿不出證據,卻一直說是我先劈腿
     
    在編啊?我就看你們要編多久?
     
    我就很想問,你不聞不問我女兒,等我打上官司要監護權了,才在那邊靠北靠母說我不給你看小孩?到底是你不來看小孩,還是我在阻止你看小孩?
     
    小孩出生之前就不講了,小孩出生後你又給過什麼?慣性說謊,連在法官面前都敢說謊,法官叫你拿出證據你怎麼不拿出來?自打嘴巴爽嗎?
     
    還說是表妹?婊妹吧!都一起手牽手婚外情了,還載人家去離婚,都住在一起,睡在一起,小孩都生了還在表妹,會不會太扯了,真的有夠笑死人。
     
    直到現在都還不敢去辦登記結婚,說要跟我們斷絕關係,要斷的乾淨!我倒是求你說到做到啊!能不能別再打擾我們母女了?真的很煩!
     
    幸福徵信團隊解析:
     
    小編在看到這篇爆怨的時候哭笑不得,該名女網友在描述中「知道先生外遇」就該蒐證捍衛自己的權益,但女網友並未這麼做,而是選擇直接離婚,已經放棄了婚姻權益。
     
    再來女網友雖然聲稱有「一堆證據」姑且不論是什麼證據,看起來就是完全不相干的「物證」但女網友應該自己不知道,舉例來說:
     
    小編最常見諮詢者來問蒐證問題,提供了一堆亂七八糟的資料宣稱那是「證據」
     
    例如:「第三者Line頭貼照片」「夫妻對罵Line紀錄」「知道第三者住哪裡或那裡上班」等等...
     
    徵信社或法院訴求的證據是「證明兩人情侶關係存在」才算證據
     
    所以該女網友宣稱的證據應該是什麼都不是,況且已經離婚了小編研判是女網友離婚後想跟前夫討「子女教育費」前夫認為既然要給子女教育費不如打「監護權」官司。
     
    離婚前就該設想周全好的事情,卻在離婚後哭天喊地,「離婚是門專業的課題」許多人天真的以為草率離婚便宜行事,卻在離婚後常常為了「金錢」問題跑法院三、五、七年,何必呢?
     
    若該名女網友在離婚前就先找上「幸福徵信社」協助,透過專業建議幫您設身規劃,幫您在離婚前爭取該有的「權益」以及「金錢」就不需要草率離婚花數倍的金錢和時間。
     
    小編在此呼籲遇上婚姻問題要諮詢專業徵信社或律師,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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