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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新聞報導
  •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對夫妻分房睡,丈夫懷疑妻子外遇,在妻子房間偷裝針孔攝影機,妻子後來在丈夫外套口袋意外發現一支手機,畫面竟對著自己房間,因而報警。宜蘭地方法院判決,丈夫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針孔攝影機沒收。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自長子出生後就分房睡,孩子則與妻子同睡。妻子表示,她在丈夫房間找自己的衣服時,丈夫外套掉落地上發出「咚」的聲音,她伸手從口袋找到一支手機,畫面竟是她的房間,並正對床
     
    當天晚上,她回到自己房間,為避免驚動丈夫,假裝在房裡找東西,果然發現有一把電線和電視電線捆在一起,還有一個很小的鏡頭。
     
    隔天早上,妻子報警,由警察將針孔攝影機拆下,攝影機記憶卡中,有她與孩子在房間裡所有的畫面,包含她換衣服、餵母奶等較隱私的畫面。
     
    丈夫辯稱,裝設針孔攝影機,是為了看小孩,孩子常常哭鬧,想了解為什麼會哭,否認犯妨害秘密。但法官認為,妻子房裡本來就裝有遠端監控攝影機,觀察小孩動態,何必要另外裝設針孔攝影機,有違常情。
     
    法官表示,妻子在房間或孩子不在房間時,妻子會將遠端監控攝影機電源拔掉,顯然妻子在房內的非公開活動,有不願他人知悉的隱私期待,丈夫不得在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妻子房裡裝設針孔攝影機,還藏的很隱密,主觀上確有偷錄妻子在房內一切活動無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丈夫犯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3月,扣案之針孔攝影機(含記憶卡)沒收。
     
    幸福徵信團隊解析:
     
    部分民眾遇到配偶外遇問題,認為委託徵信社需要花較多的金錢,會鋌而走險『自行跟監』『自行蒐證』最後換來刑責以及賠償時有所聞。
     
    其實聰明的您就會選擇委託徵信社,因為『外遇跟監』『外遇蒐證』都是極為容易誤觸法律,每個刑責都比『侵害配偶權』嚴重很多。
     
    試問一輛汽車要換剎車油,不過就是一個簡單的更換罷了,為何大家都找保養廠更換而並非自行更換,因為一個簡單的道理『會弄髒自家地板』『更換錯誤會造成危險』『器材不足』
     
    最嚴重的程度就是若不清楚更換細節,會造成行車危險這是眾所皆知。
     
    小編會用汽車作比喻,是因為絕大多數自行外遇跟監、外遇蒐證的被告都是男性,包含上述這位綠帽夫亦是如此。
     
    如此愚蠢行為的外遇蒐證相信不會是最後一件,賠了夫人又賠錢,您說值得嗎?
     
    相信幸福徵信團隊的專業當您的靠山,有了堅強的後盾,才能真正幫您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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