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台中幸福徵信社-外遇蒐證/跟蹤調查/離婚顧問歡迎來電洽詢,竭誠為您服務
SHARE:
  • 網友提問:

    我是約半年前有詢問過先生外遇的問題,後來因為金錢因素所以沒有委託徵信社,半年前因為先生外遇在計劃跟我離婚,當初是因為贍養費談不攏,跟先生談判現在我住的那棟房子歸我,再開支票500萬做為贍養費,所以本來想找徵信社幫忙,後來先生放棄跟我談離婚,先生已經離家但是沒跟小三住一起,事隔半年後我接到離婚訴訟,在第一次開家事庭的時候,我才發現半年來先生找了徵信社在蒐集對我不利的證據

    目前先生有的證據是...

    1.我多次進出夜店、PUB和KTV,但是我有小孩都有請父母帶,這樣不行嗎?

    2.在包廂內跟其他男性有肢體接觸,這部分先生說有錄影

    3.我有跟網友去MOTEL休息,但是只有過一次

    4.有被徵信社拍到我帶男同事進去家裡的畫面

    5.有被徵信社拍到我和男同事卿卿我我,但是我們沒怎樣

    6.有被徵信社拍到我跟男同事牽手的畫面

    但是我跟那個男同事都沒發生性關係,只有比較親密而已,這樣我先生會勝訴嗎,因為萬一這樣被判了離婚,那我就一無所有了
     
    幸福徵信團隊解析:
     
    看見你的內容以及整體狀況,跟我們已經偵辦完畢的案子雷同,相信你先生是委託本公司協助解決離婚問題,基本上我們目前擁有的證據是你已經無法去規避刑責了,再來本公司已經接受您的配偶委託,為了職業道德不能接洽您的案件。

    小編建議您如果願意找你先生談好離婚,會比繼續跑法院好太多,我們目前已經準備萬全,妳描述的證據僅為一小部分,如果妳的堅持,那日後會有更多對妳不利的證據會出現,至於你們有沒有發生性關係,妳自己應心知肚明,為了避免難堪,希望妳能妥協妳先生的離婚協議書,無需再堅持,否則完整證據全數送至法院後,對您只會有更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