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台中幸福徵信社-外遇蒐證/跟蹤調查/離婚顧問歡迎來電洽詢,竭誠為您服務
SHARE:
  • 網友發問:

    小弟跟妻子結婚十餘年育有一女,三年前分居原因是兩人個性已經到達見面就會吵架的地步,兩年前有請律師幫我打離婚官司,跟律師商討過勝算各半不過我還是打了這場官司,前後共花了20餘萬結果仍然是零,法院裁判因妻子不符合民法1052條所以判我敗訴。

    律師後來叫我協議離婚,可是協議離婚的話我的財產要過一半給妻子,本人並不願意這樣做,因為妻子長年揮霍度日且妻子要求女兒監護,其實他目的是要錢不是要女兒,搞了三年目前狀況是我可動所有資產都被妻子假處分所以也無法脫產,面對這種嗜錢如命的妻子我真的沒辦法有任何作為。

    若能花錢讓我順利保有我原本的財產,小弟就願意花這筆錢,而且目前的資料來看也沒任何離婚的新論點可以打,求貴公司幫我解決,讓我能順利離婚


    幸福徵信團隊: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如果你本身擁有可以離婚的證據薄弱,再高明的律師都很難幫你起死回生,所以回到原點來看證據就是必需品。

    再加上妻子對你財產作假處分,以枕邊人來說算狠的,不過以小編長年接觸婚姻案件來說,一段婚姻無法裁判離婚只因並未找出那把鑰匙,只要拿到那把鑰匙那即使妻子對你進行假處分,他也實質拿不到財產。

    那既然清楚知道證據這麼重要,就必須拿到符合民法一O五二條規範的證據。

    律師本身是專研擁有證據後的攻防戰,而你就必須準備好這些證據,你或許會需要一個能協助你找到這個鑰匙的幸福徵信團隊,畢竟律師不可能幫你蒐集,可直接透過免付費專線或者幸福團隊專屬保密Line找到我們,捍衛婚姻權益不能等。
    #新港溪徵信社 #義竹徵信社 #台南徵信社 #永康徵信社 #新營徵信社 #麻豆徵信社 #佳里徵信社 #新化徵信社 #學甲徵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