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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友提問:

    之前有一段婚外情,在一起的時候有拍一些親密照片但沒有裸露,這些照片我本來已經忘記刪掉了後來老婆在我電腦裡面發現這些照片,請問他可以告通姦嗎?

    我看了一些資料超過半年就不可以在告了是不是真的,老婆現在要跟我離婚預計下禮拜三去戶政辦理離婚,如果離婚了他是不是就不可以在告了?

    幸福徵信團隊:

    姑且不論道德論,僅以法律觀點看待你的問題,內容描述親密照片其實是您已經預設立場將他設立為偷情的照片,至於照片內容物到底多親密,小編無法眼見為憑所以無法認定,所以只能稱之為照片,不要稱他為親密照片。

    事實上用照片去認定通姦,除非照片真的很明顯有性交的行為,否則除非法官是恐龍以外小編找不到任何解釋照片可以判決通姦勝訴。

    然而發現配偶通姦是否超過半年就無法提告,這答案是正確的。但是法律常常會讓人產生很多種誤會,這個半年如何認定,小編以你的例子來看,是以發現照片時間為基準,不過這個觀點常常令人模糊,如果您的妻子早就發現了許多明顯可疑點,但是根本鴕鳥心態不願去面對你已經有外遇,那小編就認為這屬於縱容配偶外遇的行為,不過這僅代表個人對您案情認知,不代表全部。

    如果離婚了他是不是就不可以在告了?

    離婚後感情歸零,您就不在有任何婚姻包袱,理所當然配偶無法再對已婚情況發生的錯誤去做打擊,如果他已經發現你外遇也堅持要離婚,這對您來說應該是很好的選擇。

    簡單說妻子放棄甚至忽視您外遇的行為,以單方面利益來看越快離婚對您有利無弊,只要記住離婚協議的內容不要去承認任何外遇的行為,否則視同認定是因個人的婚姻過失早成雙方離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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