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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新聞報導
  • (示意圖/非當事人)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一名人夫因工作壓力大,加上新鮮感作祟,二度帶在包養網站認識的女子開房間嘿咻,妻子事後看到手機訊息,怒告女子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女子不知道人夫已婚,判女子免賠,可上訴。
     
    妻子主張,丈夫去年在「aSugarDating」網站認識小三,兩人一個月內二度到汽車旅館、公寓酒店開房間,並發生性行為,認為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女子則反駁雙方是經營電商而認識,男方隱藏已婚身分追求,也從未告知有老婆,而她在認識人夫之前就已經離婚,沒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人夫作證指出,他和女子是在包養網站上認識,一開始是朋友關係,是他要求發生性關係的,當時是因為工作壓力大,加上抱有僥倖、新鮮感的心態,才會報名加入網站、主動要求和女子見面。
     
    人夫稱沒有主動提及已婚身分,和女子發生兩次性關係後,他才主動說自己已婚,女子當下很震驚、錯愕,之後也沒有發生第三次性行為;妻子發現對話紀錄後,他也坦承外遇。
     
    法院認為根據人夫的證詞,可知女子和人夫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已婚,且人夫表明已婚身分後,女子也沒有再和人夫發生性關係,判女子免賠
     
    幸福徵信團隊解析:
     
    遇到配偶外遇事件最好先諮詢專業的幸福徵信團隊再行定奪該如何做才是最恰當的,新聞中敗訴的理由是『小三不知人夫已婚身分』這個說法很容易變成敗訴的關鍵。
     
    委聘專業還是自己亂搞最終法官自有定論,該人妻因為缺乏專業徵信人士協助,導致敗訴收場不意外,為了省錢最終得不償失不如不做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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